2012年3月27日 星期二

馬英九代言「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」的利弊

馬英九是國家的元首,由他來代言此類公益宣導,我認為對他個人以及整個宣導的效果來說是利弊參半,不過以他的身分而言,這要的代言是應該且無不妥的。以下是我就利弊所提出個人之看法:




1.    馬英「九」與喝「酒」二字的音相同,可以讓人很快的將代言人與代言廣告連結在一起。
2.    馬英九的元首身分,說話多少有些份量,尤其是他的支持粉絲,或許不會記住他所提醒的,但至少會認同他所說的「喝酒不開車」。
3.    任何一個公益的廣告對名人都會有加分的效果,所以姑且不論這廣告效益如何,對馬英九本人就已經先達到加分功用了。


1.    既然有支持馬英九的粉絲,那也就會有討厭到底的反對者,尤其又牽扯的政治立場,因此反馬英九者可能將之視為作秀而不予以理會。
2.    代言公益廣告雖有加分效果,但一個不小心反倒落為笑柄成為大扣分,例藝人Makiyo曾代言指定駕駛活動宣導酒後不開車,卻因酒後毆打司機。馬英九為一知名的公眾人物更是國家元首,為此代言必會讓人更用放大鏡去看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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